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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2019-4-7 12:48:09 查看:2431 回复:2 次 | |
1688供应商入驻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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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天天特卖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天天特卖入驻服务协议
版本号:2019年第1版 修订日期:2019年 月 日
一、签约主体
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使用服务的法律实体(下称“商家”或“您”)、与杭州心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选”)、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共同订立(“心选”和“阿里巴巴“在本协议中单独或合称为“天天特卖”)。
二、协议内容
2.1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本协议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包括未点击确认本协议而实际与天天特卖展开本协议所述之合作事宜,均表示您与天天特卖已就本协议达成一致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2.2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及所有天天特卖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并采取合理途径通知的天天特卖相关规则、经营规范等文件(点此查看)[潘1] 。这些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3天天特卖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不时制定、修改本协议和相关规则等内容,并以网站公告形式通知予您(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调整后的内容将于公告之日起7日后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修订,请届时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否则将视为已接受经修订的内容,当与天天特卖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约定内容为准。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三、定义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否则本协议中下列词汇应有如下含义:
3.1“天天特卖工厂工厂店”:简称“工厂店”,是心选在天猫平台开设的店铺,该店铺是天猫平台一部分,是心选向商家提供服务的特定网络空间。工厂店使用的域名包括tmai.tmall.com以及其他心选不时启用的域名。
3.2“天天特卖服务”:简称“服务“,是指由天天特卖向商家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如商品/服务信息展示)、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服务(如信息展示、互联网交易相关的软件服务),商家通过天天热卖提供的服务,在工厂店向买家展示和销售其经营的商品。具体服务内容及相应服务提供方以本协议第五条约定为准。
3.3“天猫平台”:指由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和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天猫”)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及相关软件、技术支持的电商平台网站(网址为www.tmall.com或天猫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包括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互联网的URL等)及客户端(如手机APP等)。
3.4”买家”:本约定所指买家,特指通过工厂店直接与商家达成在线交易的天猫用户。
3.5“支付宝账户”:指商家使用支付宝相关服务时由支付宝公司为商家所提供的编号,由商家自行设置密码,以此查询或计量商家的预付或应收应付款。
3.6“支付宝公司”:指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3.7“日/天”:本协议内所称日/天均指自然日(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3.8 “1688勋章等级“:1688店铺动态勋章等级。
3.9“零售价格“:商家在商品报名时设定的扣除全部优惠折扣后的商品最低成交价格。
3.10“基准价格”:商家在商品报名时设定的不包含各类优惠折扣的商品价格,是在工厂店商品相应页展示的划线价格。[郑益康3]
四、入驻条件
4.1商家申请入驻天天特卖应符合以下标准,并经天天特卖审核通过(审核结果以天天特卖评估判断为准):
4.1.1须为已通过实名认证的阿里巴巴中国站注册会员;
4.1.2已足额缴存本协议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并授权天天特卖通知支付宝公司进行止付;
4.1.3绑定经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
4.1.4 阿里巴巴中国站勋章等级必须是A级或AA级或AAA级或AAAA级或AAAAA级之一[看山4] ;[郑益康5] [潘6]
4.1.5已在阿里巴巴中国站发布代理商招商信息;
4.1.6已开通阿里巴巴中国站买家保障服务;
4.1.7要求供应商在1688近90天卖家纠纷笔数<=2或者近90天在线交易纠纷率<=0.01%
企业诚信等级必须是AA或AAA或A或BBB之一
4.1.8本年度在阿里巴巴中国站因违规累计的扣分低于36分,且无知识产权严重侵权情形。
4.1.9近3个月内无严重虚假交易行为;
4.1.10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有能力按照买家要求开具等额合规增值税发票;
4.1.11其他天天特卖认为须符合的条件(具体规则详见供应商规则中心)。
商家认可天天特卖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法律法规要求变化制定、修改入驻标准。针对在入驻标准变更生效前已入驻的商家,天天特卖将给予一定的合理期限,商户承诺在相应合理期限届满前满足当前的入驻标准,否则,本协议将在相应合理期限届满时自动解除。
4.2商家应根据天天特卖的要求提交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专项经营许可、商标注册证、品牌授权书等证照及其他资料,如商家无法提供天天特卖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天天特卖有权拒绝商家的入驻申请。
4.3 商家保证始终符合上述条件,保证不以第三方的资料申请入驻天天特卖(如涉及品牌授权需提供品牌方的品牌证明等情形涉及需提供第三方资料并经天天特卖同意的除外),同时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通知天天特卖并更新有关入驻资料,如天天特卖有合理怀疑且商家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未违反上述条件任何一项的,天天特卖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4.4商家应保证其阐述的上述条件均真实准确,如因商家上述条件不符发生纠纷或被相关国家机关处罚的,商家应独立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此而造成天天特卖(包括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等)损失的,商家负责相应赔偿。
4.5鉴于本服务有严格的商家资质和商品品质要求,商家不得将其服务资格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
五、服务内容
5.1网络信息服务:指商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通过心选运营的工厂店发布商品信息、作为卖家向天猫用户销售其商品、参加工厂店有关活动以及其他由心选提供的网络信息服务。
5.2网络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服务:指天天特卖向商家提供的与网络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技术服务,包括信息展示软件服务和交易软件服务。
5.2.1信息展示软件服务,是指阿里巴巴为商家通过阿里巴巴中国站入驻工厂店、将其相关商品在线提交报名审核、使审核通过的商品信息同步给工厂店供天猫用户下单购买,并对前述商品及交易进行有效管理(包括发货、售后服务、营销活动等)及反馈相应交易状态和用户评价、售后等交易信息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5.2.2交易软件服务,是指心选为商家在工厂店展示商品信息、通过工厂店与天猫用户达成交易、履行订单、申请售后等交易环节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5.3其他服务:包括市场调研、商业推广、售后承接等增值服务,由各方另行达成协议确定。
5.4 天天特卖有权根据服务需要自行决定对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或在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和软件;除另有说明,仍适用本协议约定。服务可能因天天特卖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商家届时将会得到相应的变更通知。
六、服务流程
6.1 商家符合入驻条件,且经天天特卖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服务内容,提交拟发布于工厂店的商品信息的报名申请。
6.2 商家提交报名的商品应当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6.2.1已经发布于阿里巴巴中国站;
6.2.2交易付款方式支持支付宝支付;
6.2.3具有代销标[郑益康7] [郑益康8] [潘9] ;
6.2.4商品品牌为商家自有品牌或已获得品牌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并经审核通过;
6.2.5已发布库存不少于1000件;
6.2.6商品信息真实、符合法律规定,无夸大、虚假宣传;
6.2.7其他天天特卖认为须符合的条件。
6.3商家同意通过阿里巴巴中国站商家后台提交符合本协议要求的商品报名申请(申请信息应当包括商品信息,如商品品名、品牌、价格、规格、出厂信息、安全使用期限、库存、商品图片、文字说明、备货期限等;销售信息,如零售价格、基准价格、优惠折扣、物流配送信息等;以及选择相应的特定服务承诺等信息,具体以阿里巴巴平台商家后台系统实际要求提供的商品报价信息维度为准)。
6.4商家提交申请后需经天天特卖审核,对于未被审核通过的商品,商家可随时通过阿里巴巴平台商家后台系统提交商品审核申请的修改,但需经天天特卖重新审核。
6.5商家报名的商品经天天特卖审核通过后,委托天天特卖在商家设定的零售价格与基准价格区间内,通过设置价格折扣、参与平台营销活动等营销方式代商家确定合理的最终销售价格,商家对天天特卖确定的营销方式及最终销售价格予以认可;相关商品信息将发布于工厂店进行上架销售,商家应当确保相应商品库存的真实和稳定。
6.6商家了解并同意,商品的相关仓储、备货、包装、配送等成本及费用,均应由商家自行承担。
6.7当买家在工厂店下单购买商家发布的商品后,天天特卖将相关订单信息通过阿里巴巴平台商家后台系统同步给商家,商家应当按照服务承诺及天猫平台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天猫规则》等规则[郑益康10] [看山11] )及时履行发货义务[看山12] 。
6.8 当买家确认收货后,商家在阿里巴巴中国站绑定的支付宝收款账户将收到相应的交易款项。
6.7如相应订单发生交易纠纷的(如买家申请退款、退货、售后等),商家授权心选依据天猫平台相关交易争议处理规则进行判责,商家认可心选的判责结果,并配合履行相应的义务。
七、履约保证金
7.1为确保商家能够严格遵守本协议,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商家保证及义务,保护买家及天天特卖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商家同意在其支付宝账户中缴存相应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包括阿里巴巴中国站买家保障服务保证金(以下简称“买保保证金”)及工厂店专属保证金(以下简称“专属保证金”)两部分。上述保证金系商家为担保其履行合同义务而出质给天天特卖的金钱质押,当商家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天天特价及其关联公司、买家可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7.2商家同意将其依据阿里巴巴中国站《买家保障服务协议》缴存的买保保证金拓展用于保证本协议下商家义务的履行。同时,天天特卖有权要求商家另行根据天天特卖公示的专属保证金缴存标准,在其绑定的支付宝账户中缴存相应金额专属保证金(经天天特卖同意免缴除外)。
7.3商家同意向支付宝公司出具本协议附件1:《授权书》,并授权天天特卖通知支付宝公司执行保证金止付、扣划。如商家同时缴存买保保证金和专属保证金的,天天特价有权自行选择优先从任一保证金中扣划相应款项。
7.4商家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义务,确保商品质量,遵守全部保证与承诺,如因商家原因违反前述要求,导致买家、其他任何第三方索赔或相关主管部门处罚,天天特卖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用以赔付及补偿买家、其他任何第三方、天天特卖所遭受的损失,商家应在保证金发生扣除之日起3[KH13] 个工作日内足额补缴(商家同意,天天特卖有权直接通知支付宝公司从商家支付宝可用余额内补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否则,天天特卖有权单方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7.5 尽管有上述约定,本协议有效期内,天天特卖有权根据业务变化及双方合作情况,提高专属保证金的最低金额要求并通知予商家,商家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KH14] 日内补足,并使保证金余额始终不低于天天特卖所通知的最低金额要求。履约保证金不足期间,天天特卖有权单方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7.6本协议终止后,当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且保证金不存在因商家违约而被全部扣除或没收情形的,天天特卖将通知支付宝公司解除专属保证金的止付:
(1)本协议终止满两个月;
(2)没有未处理完结的涉及商家商品的纠纷或投诉。
7.7商家了解并同意,商家的赔付责任不以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上限,商家应承担因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而产生的相应赔付责任与义务。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付,商家应另行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天天特卖有权从商家的商品交易款项(如有)内径行扣除相应金额用以执行赔付或弥补损失。
7.8商家了解并同意,如因其严重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被天天特卖单方终止合作,或因其他违规行为被关闭其阿里巴巴中国站会员账号的,天天特卖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全部扣除。
八、商家声明及保证
8.1有缔结本协议的合法权利和能力,符合全部服务提供条件,并承诺在服务期间严格遵守本协议及相关规则。
8.2承诺其申请发布于工厂店商品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合法、准确、有效,对交易信息中所涉及的商品有合法的权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工厂店规则及天猫平台规则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假冒、侵权商品,并有义务按照买家要求为其开具等额合规正式发票,按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承担发票相关递送费用。
8.3承诺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资格通过天天特卖发布有关商品销售信息并进行销售,且前述行为未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第三方知识产权、物权等合法权益构成侵害,如因其行为导致天天特卖或其关联公司遭受任何第三方索赔,诉讼或行政责任,商家将承担相应责任并尽力使天天特卖及其关联公司免责。
8.4商家保证其所有商品均符合该商品的广告、宣传、说明书等展示或规定的所有要求以及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并提供相应权利、资质证明文件,同时商家承诺按照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质量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出售商品,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商家保证提供的售后服务符合工厂店及天猫平台的相关规则、经营规范等文件之要求,并积极配合心选处理相关投诉与纠纷(如有)。
8.5商家确认并同意,商家授权天天特卖,可基于推广商家商品/服务,提升商家在线成交率等需要,向买家、天天特卖合作方及其他与天天特卖相关的服务提供方披露商家在使用天天特卖服务期间提供、形成的信息,或者从为商家提供相关服务的其他服务提供方获取商家在注册、使用相关服务期间提供、形成的信息。天天特卖只会共享必要的信息,如要向他人提供或获取个人信息的,将再次征求被收集者的同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上述授权不可撤销。
8.6承诺遵守天天特卖设定的交易流程及相关交易规则,通过天天特卖系统获取的采购信息,明示只接受工厂店所支持的在线交易方式(包括目前支持的支付宝担保交易方式及未来可能支持的其他交易方式等)与买家进行交易,不会采取任何手段或措施,包括明示或暗示买家或通过其他方式转移其可以通过天天特卖在线达成的交易,或达成交易后不经由工厂店所支持的支付宝服务等方式收取交易金额,以规避向天天特卖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8.7保证在使用服务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不会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平台交易、信用等规则,干扰或妨害市场秩序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市场激励及增值服务权益等其他不当利益的行为。否则,天天特卖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取消相关权益资格及删除虚假记录,不再向商家支付任何未予结算的市场激励等费用(如有),如已经发放的天天特卖有权自商家保证金或交易款项中予以扣除,如因此给天天特卖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商家应负责赔偿。
8.8保证在使用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天天特卖及天猫平台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商家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尽力使天天特卖及其关联公司免受相应损失。
8.9承诺不对通过天天特卖获取的任何数据作商业性使用,包括在未经天天特卖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天天特卖及其他商家展示的任何资料。
8.10承诺遵守天天特卖为运营、维护工厂店制订的各项规则、规范以及天猫平台其他规则的规定,前述相关规则、规范天天特卖将以本协议第十二条约定的有效通知方式通知商家。
九、天天特卖的权利与义务
9.1 工厂店仅作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商品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商品交易相关信息的服务平台。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天天特卖成为商家在工厂店上与买家所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前述交易天天特卖提供的本协议约定之服务,除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外,天天特卖不对商家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其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商家因进行交易、提供或获取有偿服务或使用天天特卖及其关联公司服务器而产生的相关税负(如有),均由商家自行负担。
9.2在商家承诺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天天特卖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工厂店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商家通过工厂店的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9.3天天特卖有权根据工厂店运营安排、商家品牌持有及授权、商品动销等情况自行决定(调整)允许商家在工厂店发布商品的类目种类和数量。天天特卖有权对商家申请报名的商品信息进行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商品商家不得擅自变更商品信息(包括商品价格、库存等全部商品属性),如商家需要变更商品价格等商品属性,应事先向天天特卖提出申请,并经天天特卖审核通过后于相应时间生效,具体以系统支持的为准(如商家调整商品价格的,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将于天天特卖审核通过后即时生效,且商家在90天内最多可申请上调一次价格,单次调价幅度不能超过原价格的50%)。商家了解并同意,除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外,天天特卖对于商家商品信息的审核并不意味着对其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确认与担保,商家仍应完全独立地承担与此相关的全部责任,除因天天特卖单方原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商家或买家损失的情况外,天天特卖不对此承担责任。
9.4天天特卖有权基于商品品质控制等需求,(1)要求商家针对拟报名商品送样(一个商品送一件样)至指定地点,送样费用由商家承担,商家同意天天特卖收到送样后无需退回,如天天特卖收样后查看发现商品不适合通过工厂店销售的,天天特卖有权拒绝商家该商品的报名、上架销售等;(2)对商家商品在商品存储地按照一定比例(具体检验比例由天天特卖确定并提前通知商家)进行质量抽检,检测报告由天天特卖委托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商家对天天特卖选择的第三方质检机构作出的检测结果和抽检方式在7日之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认可。如抽检发现商家的商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本协议相关要求的,则抽检检测费用应由商家承担,且天天特卖有权要求商家将商品取回,并取消后续商品的交货,商家应于天天特卖通知单中指定时间内取回该等商品,由此而产生的所有风险及费用由商家承担。
9.5天天特卖有权针对不同商家就具体服务内容设定不同的服务使用条件(如营销活动服务使用条件等),并根据业务规划对前述服务内容及条件进行不时地调整并采取合理途径通知用户,服务仅向符合使用条件的商家开放。
9.6对于商家在工厂店发布的下列各类信息,在天天特卖有合理理由相信的情况下,天天特卖有权在无需事先通知商家的前提下进行删除或采取其它限制性措施,同时根据本协议及天天特卖相关规则、天猫平台规则的规定对商家进行处理,包括:以炒作信用为目的的信息;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侵权内容的信息;与网上交易无关或不是以交易为目的的信息;存在恶意竞价或其它试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因素的信息;属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严重损害天天特卖和/或其它用户合法利益的信息等。
9.7 天天特卖有权对商家在工厂店内的相关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和管理,如发现其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按照相关规则规定向商家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做出信息删除、中止或终止本协议等处理。
9.8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商家存在违法行为,或者天天特卖有合理理由可以认定商家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行为的,天天特卖除按照本协议及相关规则规定进行处理外,并有权在工厂店及天猫平台、阿里巴巴中国站等相关平台内公布商家的违法和/或违规行为。
9.9 商家授予天天特卖全球范围内长期、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 (并有权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天天特卖有权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商家发布于工厂店内及其阿里巴巴中国站内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上述授权不可撤销。
十、服务费
10.1商家使用心选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及阿里巴巴提供的信息展示软件服务,暂无需向心选及阿里巴巴支付费用,但心选或阿里巴巴保留后续收取费用的权利,并在开始收费前提前通知商家,如商家继续使用服务的,则应当按照心选或阿里巴巴公布的标准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费。
10.2商家使用心选提供的交易软件服务,应当向心选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费;就商家应向心选支付的软件服务费,相应计费、结算方式、发票等内容,以本协议附件2《天天特卖服务费用计算规范》约定为准。
十一、协议终止
11.1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15日,以本协议“第十二条”约定之方式通知对方后终止本协议。
11.2天天特卖单方解除权:如商家不再符合服务使用条件、违反天天特卖任何公示并生效的规则、服务条款、任何声明或保证或本协议其他任何约定,天天特卖都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商家作出处理。
11.3商家如符合如下任一条件(相关数据以天天特卖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经天天特卖同意不适用本条规则的商家除外),天天特卖有权按照本协议“第十二条”约定之方式通知商家终止本协议:
11.3.1商家所有商品因商品考核违规下架累计超过3次(具体标准详见本协议附件3《天天特卖工厂店商品考核规范》);
11.3.2严重违规:商家对包含商品质量、物流、发货时长等问题造成的逆向流程,不配合执行店铺的判责处置结果,且经天天特价判断为商家责任,累计超过3次的;
11.4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11.5 协议终止后有关事项的处理:
11.5.1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天天特卖无需为商家保留其服务使用期间任何与之相关的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商家或第三方,亦不就终止协议而对商家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1.5.2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商家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商家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
11.5.3协议终止后,天天特卖有权保留商家在服务使用期间的交易行为等记录,如商家在协议终止前在工厂店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天天特卖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11.5.4协议终止后,天天特卖有权立即下架和删除商家发布于工厂店的全部商品,但买家已下单支付的订单,商家仍应依据协议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十二、有效通知
12.1 天天特卖向商家发出的任何通知,可采用商家后台页面公开区域公告、个人网络区域提示、手机短信、阿里旺旺、钉钉或常规信件等方式,且该等通知应自发送之日视为已向商家送达,并于通知指定之日生效。
12.2商家同意,商家向天天特卖发出的任何通知应发至天天特卖通过12.1条所述方式告知用户的后台页面公开区域公告、个人网络区域提示、手机短信、阿里旺旺、钉钉或常规信件等方式,或使用其他天天特卖认可的其他通知方式进行送达。
十三、有限责任
13.1 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天天特卖在此明确声明,除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外,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
13.2除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外,天天特卖对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均不作承诺和保证。
13.3除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外,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天天特卖均不对由于Internet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暴乱,起义,骚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十四、知识产权
14.1商家了解并同意,除非天天特卖另行声明,本协议项下服务包含的所有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文字、图像、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版面设计、电子文档以及服务相关标识、徽记、名称等)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及相关权利均归天天特卖或其关联公司所有。未经天天特卖书面授权商家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其有权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
14.2 商家应保证,除非取得天天特卖书面授权,对于上述权利商家不得(并不得允许任何第三人)实施包括出租、出借、出售、散布、复制、修改、转载、汇编、发表、出版、还原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以其它方式发现原始码等的行为。
十五、反不正当利益
15.1商家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包括向天天特卖及其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合作伙伴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谋取利益。如有违反,无论商家是否实际获得利益,天天特卖均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商家同时应按(a)人民币10万元;或(b)提供和获取的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总金额,两者中较高的一项向天天特卖赔偿。。
十六、违约责任
16.1商家同意按照本协议、附件以及工厂店相关规则(点此查看)的规定,对于其使用服务以及违反前述协议、附件、规则而给天天特卖、买家及其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由此产生的全额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天天特卖有权从商家的履约保证金、商品交易款项(如有)内直接扣除前述赔偿款项(包括赔偿金、违约金等)。
16.2 除本协议及天天特卖规则另有约定之外,如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时限内停止违约行为,并就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如违约方未能按时停止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十七、争议解决及其他
17.1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心选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17.2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分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17.3 天天特卖于商家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商家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17.4天天特卖有权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及服务需要,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公司,转让将以本协议规定的方式通知商家,如商家继续使用本协议任何服务的,视为同意变更后的主体作为与商家履约的相对方。
附件1:
授权书
致: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本商家特以此函通知贵司,本商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司按本商家与杭州心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潘20] (合称“天天特卖”)共同缔结的《天天特卖入驻服务协议》及其附件之约定,依天天特卖的指示直接对本商家(含本商家以及本商家指定)在贵司处的支付宝账户余额及关联快捷银行卡内资金进行款项止付、扣除和支付及关闭该支付宝账户的全部或部分功能。
附件2:
天天特卖服务费用计算规范
为明确商家需向心选支付的软件技术服务费,对应计算、结算方式等内容,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范。
一、 定义
1、“成交订单(或“成功购买”)”:指买家通过工厂店与商家直接达成在线商品交易,向商家确认收货并支付费用,订单状态显示为“交易成功”的交易订单。
二、服务费计算
1、商家使用本服务,在满足以下前提条件时,应向心选支付相应软件服务费: 买家通过工厂店就相应商品直接与商家达成在线交易,且为成交订单状态。
2、软件服务费计算方式:在符合上述“第1条 软件服务费支付前提”的情况下,商家应按照买家通过工厂店与其达成的每笔成交订单(如主订单下存在多个子订单,则按照相应子订单分别计算服务费,下同)向心选支付软件服务费,软件服务费按照“软件服务费基数×软件服务费比率”计算。
3、除非另有约定外,软件服务费基数以商品交易订单对应的商家设置商品零售价格为准[郑益康21] ,“软件服务费比率”不同类目不同,以商品发布时系统提示的费率为准。
4、天天特卖保留调整软件服务费收费方式、计算规则和具体费率的权利,如进行调整,天天特卖将提前通知商家,如商家继续使用服务的,视为认可新的收费标准,应当能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支付软件服务费。
5、软件服务费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计数单位同时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商家了解并同意,所有成交和软件服务费数据均以天天特卖统计和认定的数据为准。
三、费用结算及退款处理
1、商家同意在根据《天天特卖工厂店入驻服务协议》第8.1条向支付宝公司做出的授权基础上做出补充授权,授权支付宝公司按照天天特卖的指令,在商家商品被成功购买且同时符合本附件“二、服务费计算”所约定的软件服务费支付条件时,自商家收到的交易款项中划扣相应软件服务费并按本约定结算。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上述授权不可撤销(如因心选的系统改造等原因导致相关费用未能及时扣划的,商家应在次月10日前与心选线下完成上月可结算费用的结算支付)。
2、对于买卖双方在商家向心选支付软件服务费后至商品订单售后维权期届满期间发生交易纠纷并完成在线退款,则对于交易成功的商品交易订单,天天特卖将就相应技术服务费于商家退款买家时返还商家。
3、商家了解并同意,如就相应商品交易订单通过天天特卖系统无法追踪退款情况(包括线下退款等),则无论是否完成退款,天天特卖对心选已收取的这部分交易订单的服务费不负有返还的义务。
4、商家了解并同意,如心选未能按本规范规定就相应服务费进行直接划扣或扣除的,心选保留后续随时向商家进行补扣的权利,商家不得因前述迟延划扣而作为其不予支付服务费的理由,在符合本约定所规定的服务费支付条件的前提下,商家应承担全部的服务费支付义务。
四、发票
1、根据《天天特卖直营店入驻服务协议》及本附件约定,商家可于软件服务发生且款项收讫的次月10日起联系心选,按月确认开票信息并申请开具发票。心选将在收到确认信息后向商家开具相应金额和对应类型的软件服务费增值税发票。
五、其他
1、商家了解,天天特卖有权根据业务实际情况调整本附件下的相应内容,并以公告方式进行通知,相应调整将于公告之日起7日后生效,商家应及时查看。如商家不同意相关调整,应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如商家继续使用服务的,则视为其同意调整后的约定内容。
2、本约定未作定义的词语或术语,如在《天天特卖工厂店入驻服务协议》内已有定义的,适用其定义,如在《天天特卖工厂店入驻服务协议》中也未进行定义的,则按照上下文意思及该词语或术语的通常含义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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