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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不我 等级:1 / 门别币:20
发表:2016-12-27 22:36:29  查看:247  回复:2
诚信网商论坛(新)规则 任均铭



生意参谋/任均铭:诚信网商论坛(新)规则

诚信网商论坛(新)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三章 基本守则
  第四章 版务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论坛为阿里巴巴【诚信中国】论坛,承载着阿里、商人网友之间诚信为本的使命,为了诚信网商论坛更好的发展,针对目前【诚信网商论坛】发展状况,为了明确版主版务管理权责,提供更加完善的论坛服务,加强对诚信网商论坛的管理和进一步繁荣社区论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阿里社区发帖须知》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诚信网商论坛是阿里巴巴商人社区(以下简称社区)主板下的子论坛,简称诚信网商
  第三条 诚信网商论坛是以倡导诚信网商志愿者精神为主,帮助网友在诚信维权方面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互助为特色的交流平台。以“尊崇道德、关注社会、真实互动、传递正能量”为板块宗旨,互相学习、体悟真理,共同成长。
  第四条 诚信网商论坛目标是建立和完善诚信道德宣传教育的新形式和载体,创新法制宣传与普及,在国家法律法规阿里社区发帖须知》和中国诚信网商志愿者维权同盟/诚信代言人公约下最大限度维护网友利益和话语权。弘扬诚信志愿者精神 构建新商业文明!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五条 诚信网商论坛实行正版主负责制。副版主由正版主向商人社区提名,经商人社区管理员团队审核确认后予以任命。本版的决策权属于版主团队会议,版主团队会议以民主投票的方式做出决定。
   除社区的安全监管、商业活动以及因法律和商业义务必须由阿里巴巴公司行使的权力外,其他版内事务均可由版主会议做出决定。
  第六条 版主团队会议由正版主、特邀名誉版主、副版主(包括节假日滴实习斑斑)、法律顾问(包括阿里贸易维权部)和版主助理组成。
  版主团队会议由正版主负责召集和主持,赞成票过半即通过,除非赞成票和反对票相同,正版主无投票权。
  第七条 特邀名誉版主或顾问指特邀嘉宾,比如律师团、防骗顾问、实地认证等等为论坛发展需要而邀请的知名人士。由版主提名 ,社区官方管理员任免。
  第八条 经社区官方批准,阿里公司员工-(比如诚信贸易维权部门)可以担任诚信网商版主一职,此类任免不受本章其它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 任何版主人员,不得利用其操作权限干扰社区的安全监管和商业活动。如有违反,社区官方管理员可以暂停其权限或者直接免职。   
  

第三章 基本守则


  第十条网友在社区内的言论(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下同)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禁止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行为: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封建迷信;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漫骂、污蔑、诽谤,恶意攻击他人、组织、机构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会员发布以上相关信息的帖子,论坛版主和管理员有权予以删除扣分处理;

2、供应帖、采购帖、寻求合作代理帖、公司介绍帖、产品项目帖等都被视为广告帖,论坛版主和管理员有权予以删除扣分处理(建议您在“我的阿里”里的发布上述信息,从而在专业行业市场宣传产品,获得最多的反馈!);

3、 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与对方的论坛留言记录、聊天工具里的对话记录,电话短信记录等发布到论坛上的帖子,论坛版主和管理员有权予以删除扣分处理;

4 恶意灌水帖:

·同一内容的帖子只能发一次,重复发表,将被视为恶意灌水帖,论坛版主和管理员有权予以删除扣分处理;

·一天之内,在一个论坛连续发不同内容的主帖超过10篇(包括10篇),侵占论坛浏览页面,对其它用户阅读造成困扰的帖子,将被视为恶意灌水帖。论坛版主和管理员有权予以删除扣分处理;

·一天之内,在不同主帖下,发表无意义灌水帖如“顶”、“路过”、“***阅”等达到5帖,论坛版主和管理员有权予以删除扣分处理;

·一天之内,在同一主帖下,发表多个无意义回帖如“顶”、“再顶”、“继续顶”等达到3帖,论坛版主和管理员有权予以删除扣分处理;

·发表类似“顶”、“路过”等无意义内容,下面跟广告图片、内容做宣传的,论坛版主和管理员有权予以删除扣分处理;

·拷贝一些长篇灌水内容,如“我对楼主的景仰如滔滔江水……”、以符号组成的“顶”字等,占据大量版面,影响浏览行为的,论坛版主和管理员有权予以删除扣分处理;

·号召大家发表无意义的灌水帖,如“来灌水啦”、“看看这个帖子有多少人回”等,论坛版主和管理员有权予以删除扣分处理。”如果版主漠视规则带头发起,则保留直接撤销版主职务的权力。

5、 与本论坛主题无关的帖子,论坛版主和管理员有权予以转移或删除扣分处理;

6、 一帖多发的帖子,管理员或版主有权依据帖子发布时间,或者帖子与论坛的相 符性,删除或者锁帖;

7、 利用提问帖恶意赚取经验值或财富值的,论坛版主和管理员有权予以删除扣分 处理;

8、您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遭他人投诉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应诉讼所需,要求网 站披露您个人信息但遭您拒绝,网站有权删除您所发布的信息。

9、其他违反《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 保护管理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国家各项 相关法律法规及《阿里巴巴商人论坛新手上路》的所有规定的帖子,论坛版主和管理员有权予以删除扣分处理。


  
  

第四章 版务处理


  第十一条 版主应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本规则管理版内事务,并接受网友的监督。
  第十二条 网友在诚信网商论坛的言论一经发表无法修改和删除,诚信网商论坛版主一般不受理会员删除自己言论的请求,除非有合理理由。
  第十三条 网友在版区内发表违规言论的,诚信网商版主有权删除其全部或部分言论,并视情节和危害结果,对其给予适当的处罚(比如小黑屋甚至申请黑户处理)。
  第十四条 对他人违反本规则第十条规定的言论提出删帖请求的,应在本版《版务处理》中提出,诚信网商版主不受理除此之外的任何删帖请求。
  第十五条 对本版版主团队的投诉应发表在指定的栏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则的效力仅限于诚信网商论坛虚拟空间内部,不得解释为可以对网友或者他人的现实权利和义务产生影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阿里巴巴社区公约》相抵触的,则自始无效。
  第十七条 当社区秩序受到重大威胁或者本规则的实施遇到重大障碍时,社区可以暂停或者终止本规则的实施,并颁行临时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 本规则的修订报社区官方批准后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诚信论坛发帖规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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